|
|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国家艺术基金各类项目于6月1日开始申报
[英特网] [2014/6/3] [点击 2340 次] |
|
|
|
|
|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出台了《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及《201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和《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四个《项目申报指南》。 这一系列有关国家艺术基金的重磅文件,既能指导即将开始的首次国家艺术基金的申报工作,也能让国家艺术基金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的介绍,各类项目于6月1日开始申报,至8月1日截止申报,经初评、复评、审定之后予以公示公告。
四类项目区别对待
四个项目申报指南,勾画出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清单”: 根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60部左右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300部左右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验收合格后,从获得资助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中,评审出10个左右重点资助项目;从获得资助的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中,评审出30个左右重点资助项目,择优滚动资助,组织传播交流推广。 根据《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资助500名左右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其作品验收合格后,由基金资助出版作品集。从获得资助的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中,评审出50名左右重点资助对象,择优滚动资助,组织展览,择优收藏。 拫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将资助40个左右优秀舞台艺术项目、40个左右优秀艺术展览项目在国内的传播、交流与推广;资助10项左右体现国家艺术水准、讲好“中国故事”的“走出去”项目,在国外的传播、交流与推广;资助体现导向性、示范性的全国性、区域性综合艺术活动;资助一批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小型多样的传播、交流与推广项目。 根据《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将资助舞台艺术编剧、导演、舞台美术设计人才、音乐创作人才、戏曲表演人才、工艺美术设计人才、民间工艺美术创意设计人才、艺术理论评论人才等23类人才的培训,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青年艺术人才和复合型艺术管理人才。 艺术门类多、情况复杂,为什么要选取这四类项目作为首度的资助项目?对此,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分析了两方面的原因。 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是项目资助,从章程到指南,要解决实际操作问题,能上手、可操作。这样,项目申报指南的制定就十分关键,要弄清艺术活动的分类和不同艺术门类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选准资助重点和资助环节。指南分类不能太细、太碎,要有块度、整体性,尽可能综合同类,有较大包容性,不宜完全照搬艺术门类来搞指南;当然也不能太粗、太笼统、缺乏标准、没有可比性和操作性,把千差万别的艺术活动、艺术种类捏在一起也不行。现在虽然只定为四类项目,但具体细分,涵盖了八九个大门类和80个更细小门类,比如美术就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工艺美术等。总体上看,都具有可报、可评、可立项、可实施、可验收的特点,无论机构申报还是个人申报,“能落地”也“接地气”。 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和“于法有据、于事简便”的要求,今年先推出四个申报指南。因为是基金的开局之年,这四个指南的内容,都是申报主体容易理解和填报的,也是基金管理上易于组织、操作的。艺术基金的指南体系,以这四个指南开路,下一步,管理中心将进一步调研咨询、精心设计,加以丰富完善,从而基本覆盖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范围和艺术门类。
三类资助配合发力
通过分析四个申报指南,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三种方式构成的艺术基金资助体系清晰可见。 韩子勇介绍,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这类综合艺术,申报主体是机构申报,资助方式是项目资助,项目奖金用于艺术本体的创作生产。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可以是机构申报也可以个人申报,以优秀奖励方式选优拔萃。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资助方式是匹配资助,旨在盘活、整合、推动优质的艺术存量资源在更大范围的深度共享,推动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社会、艺术与民众相融合,重点资助公益性项目,凡能通过市场实现的,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不在资助的范围内。而“人才培养项目”,要与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和社会艺术培训错位设置,培训方法更注重在艺术实践中的提升和具体艺术经验的传授,人才培养项目要体现公益性,与收费不菲的社会艺术培训相区别。 “指南中确定的资助项目的数量,是从紧的。”韩子勇介绍,比如资助500个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似乎量很大,但具体到每个大门类、每个大门类中更细的小类,再分摊到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每个小门类资助的人数很少,三四个而已,绝对是高标准、高水平的。资金限定在10万元以内,体现了对个体创作活动的尊重和激励,目的在于推出创作新人,激发创作活力,体现艺术创新和探索精神。“钱虽不多,但比较合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意义,不仅是资金的资助,更在制度、机制、标准上,仅看到钱,小了。”韩子勇强调说。 “基金努力的方向是力求为每一种艺术形式寻找适合的资助方式。”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根据艺术门类和生产方式的特点,有不同的类型、方式、载体的要求,也有不同的资助侧重,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充分体现了对艺术生产规律的尊重。
审核程序公开透明
“公平、公正、公开是艺术基金健康发展的生命,关乎基金形象。”韩子勇介绍,为了确保评审的公正、公平,初评采取网上通信评审形式,按地域回避、双向匿名的要求,也就是盲评,进行网上通信评审。对初评、复评专家的监督,由信息网络平台自动给出比较客观“偏离值”评价,为动态管理专家库提供参考,不断优化评审质量,确保评审资助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对于不同所有制的艺术机构,要坚持机会平等、一视同仁;对于发展方向正确而薄弱的艺术领域,要予以支持;对有创新潜力和能力的、以个人为主体的艺术创作和艺术工作室,要予以扶持;特别是对于青年艺术人才、原创艺术项目、新兴艺术门类,更要予以密切关注。”文化部部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长蔡武强调,作为国家基金,一定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严要求,要起点公平、机会公平,门要开得大,但门槛要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出更多的名家、名作。 “希望这套基金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规范,能有利于实现政府扶持艺术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尝试建立‘管’‘办’分离的运作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蔡武指出,将基金的运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基金评审运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符合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越来越高的社会发展趋势,也能够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对艺术创作领域管理和引导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
|
|
|